兰州城关检察严惩盗挖黑手!检察官带你算清非法采矿“三本账”

来源:中国网    2025-11-17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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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栋高楼、一条公路的基石源于何处?答案离不开一种看似普通却至关重要的资源——天然石英砂。近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通过一个真实案例,与大家一同算清非法采矿的“三本账”。

案情回顾:夜幕下的“盗砂团”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金某等人在明知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以“填埋沙坑”为幌子,结伙购置挖掘机、渣土车等设备,在本地多处实施夜间盗采天然石英砂。为规避监管,该团伙采用“挖完即填”的隐蔽手段,白天看似平整的场地,地下已被掏空,盗采的砂矿则连夜转运销售,形成“采、运、销”黑色产业链 。经专业鉴定,涉案非法开采的天然石英砂价值达90余万元,其行为已严重触犯法律红线。

第一本账:经济账——贪小利,赔大局

金某等人看似“精明”,实则不然。他们所盗采的是国家花大力气勘探、规划的战略资源。其非法所得是“小利”,但给国家造成的资源损失、未来生态修复所需的巨额费用,以及对合法砂石企业造成的冲击,是无法估量的“大局”。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追缴违法所得、高额罚金,还有漫长的牢狱之灾。这真是一笔稳赔不赚的“买卖”。

第二本账:生态账——毁家园,殃子孙

没有规划的盗挖行为会造成地面塌陷、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用垃圾回填更会污染水土。我们眼前的良田、清澈的河水、茂盛的植被,都可能因此受损。这种破坏往往是不可逆的,是在透支我们子孙后代的生存资本。守护好脚下的每一寸土地,是我们对未来应负的责任。

第三本账:法律账——碰红线,付代价

法律红线,高压带电!《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开采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登记。非法采矿是严重的刑事犯罪,绝非简单的行政处罚。一旦触碰,人生轨迹将彻底改变,不仅自己身陷囹圄,更让家人蒙羞。在本案中,金某团伙的“发财梦”最终沦为“铁窗泪”,教训极其深刻。

莫存侥幸,守法为先

此案的发生,再次向全社会敲响了警钟:

破除“无主之物”的谬误:必须清醒认识到,山川、河流、矿藏等自然资源均属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侵占或破坏。切勿将国有资源视为“无主之物”,心存侥幸,妄图不劳而获。

认清“法网恢恢”的现实: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立体化监管网络日益严密,非法盗采行为已难有藏身之处。任何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树立“保护优先”的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矿产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应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共同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矿产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不是个人谋利的“唐僧肉”。检察机关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非法采矿犯罪,同时加强法治宣传,让“合法采矿、保护资源”的理念深入人心,共同守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与资源环境。(供稿人: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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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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