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切实加大对符合条件当事人的救助力度,持续扩大司法救助覆盖面,着力从机制建设、精准救助、成效体现等方面坚持不懈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做好、做实,全力传递检察温情。
一、坚持主动履职,突出司法救助执行力
一是“一把手”主抓,积极谋划部署。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将司法救助工作纳入全年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工作,全院形成检察长亲自抓,分管检察长具体抓,控申检察部门主办,刑检、未检、民事行政检察条线全力配合的“全院一盘棋”司法救助工作格局。二是“一盘棋”推进,强化内部协作。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将精准救助贯穿到检察办案的各个环节,控申与案管条线建立救助线索筛查机制,将案件受理源头作为筛查重点,同时完善与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司法救助线索上的移送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救助。三是“一条线”贯穿,提升办案质效。以依法规范办案为主线,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相关规定,规范司法救助线索移交、告知、申请、审查、调查、批准、谈话、救助金发放等程序,做到件件审查、核实,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全面掌握申请人最客观、真实的情况。同时,注重工作全程留痕,司法救助工作全程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二、坚持多方协作,形成司法救助凝聚力
一是注重方法,确保救助效果。对筛查出的救助线索,落实案件化办理,带案下访,采取主动评估、主动告知、主动调查、主动发放“四主动”工作法,先后走访当事人、入户谈心、走访村委会等30余次,快审快办、筹措资金、上门服务,得到被救助人的高度赞扬,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纵向联动,实现救助一体化。加强与上级院的请示、报告、沟通,发挥检察一体化职能优势,合力救助涉案困境群体。三是横向协作,构建司法救助大格局。联合旗妇联、团旗委会签《关于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儿童)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方案》,聘请妇联等部门专业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积极协助参与办理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组织召开联席会3次,着力打造“检察+妇联+团委”工作新模式、新成效。
三、坚持综合施策,提升司法救助影响力
一是聚焦乡村振兴,服务发展大局。与乡村振兴局、驻村工作队、社区、妇联等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主动收集救助线索,深入实地调查核实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的真实状况,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案件信息交流共享平台,畅通司法救助信息渠道。二是聚焦特殊群体,深度保护未成年人。针对涉案未成年人,落实以经济救助为核心,法律援助、心理治疗、亲职教育、生活安置、入学帮助为延伸的社会化救助模式,着力帮助未成年人摆脱困境,改善身心状况、生活环境、学习环境。三是聚焦矛盾化解,推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对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严格、准确运用司法救助方式,促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4件有信访隐患的案件,通过及时开展司法救、释法说理等,促进当事人打消信访念头,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助注重宣传引导,多渠道、多维度宣传展示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的做法成效,不断扩大司法救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伊日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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