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于7月21日发布。《决定》就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进行一系列部署,其中提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和退市制度”。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核心主体之一,其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市场的投资价值和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系统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各方合力。新“国九条”重点聚焦中国式现代化和金融强国建设,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改善投资者回报、优化中介机构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为具体的中长期发展举措。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出台,旨在让市场各方归位尽责,合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券商助力上市公司提质义不容辞。
首先,券商要严把“入口关”。券商应高标准严要求对标各层次资本市场的上市指标,提升IPO辅导质效,从源头上把控上市公司质量,为其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在这个过程中,券商提升尽职调查、价值发现、承销保荐、估值定价等专业能力至关重要。前不久,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起草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此举旨在进一步提高券商上市辅导工作质量,指导辅导机构制定辅导环节执业标准和操作流程,同时也督促拟上市企业树立正确的“上市观”。
其次,券商要积极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制度之一,也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发力点。在辅导企业上市之后,券商应继续进行专业督导,这对于协助上市公司完善高质量发展行动规划起着重要指导作用。券商可以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资产重组等方面进行专业的引导;协助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进一步健全会计规范,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防范虚增利润、内幕交易、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帮助上市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除此之外,券商还可以督促上市公司履行好信息披露等责任,引导上市公司重视现金分红政策,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的信心。
最后,券商可以通过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切实发挥“输血供氧”的作用,助力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具体体现在,为企业提供再融资、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等金融服务,帮助企业在上市后进一步优化产业链布局、拓展业务领域,提升内在价值。同时,券商作为研究机构,还应当积极履行价值发现职能,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深度的研究服务。
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离不开券商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在深化改革的征程上,券商应强化使命担当,持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质效,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抓手,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以实际行动助力金融强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