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8个方面22项任务。
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完善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
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质效。持续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的重要作用,推动经营主体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用好用足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继续增加小微企业的首贷、续贷、信用贷。
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稳步扩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深入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大“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力度,推进市场准入准营退出便利化。
此外,《通知》还从缓解企业人工成本压力、降低企业用地原材料成本、推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激励企业内部挖潜等方面提出相关举措。
(刘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