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首次对绿色保险进行定义。《通知》明确,绿色保险是指保险业在环境资源保护与社会治理、绿色产业运行和绿色生活消费等方面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等经济行为的统称。
“近年来,保险业在绿色保险方面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不断扩展和丰富绿色保险的内涵外延。与此同时,由于缺乏行业统一的标准和共识,绿色保险的评价和考核工作难以推进,严重制约了绿色保险的发展。”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明确绿色保险定义、建立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将进一步发挥保险业支持绿色发展的引领作用,使绿色保险的发展迈出扎实的一步。
绿色保险业务实现可统计可监测,将有助于系统全面地呈现保险在推动绿色发展方面的功能作用,这在加强监管统筹引领、促进绿色保险政策制定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的同时,也能引导行业提升绿色保险业务质量、加强对绿色发展各细分领域保险业务的创新。
据介绍,《通知》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环境、社会、治理(ESG)风险保险业务,主要按照保险产品的维度进行统计,包括巨灾保险和碳保险等气候变化风险领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环境风险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社会治理风险领域的保险业务;第二部分是绿色产业保险业务,主要按照客户的维度进行统计,包括生态环境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以及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和绿色服务等领域的保险业务;第三部分是绿色生活保险业务,主要按照保险产品的维度进行统计,包括新能源汽车保险、非机动车保险等服务绿色生活的保险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采用了产品维度和客户维度相结合的设计思路。例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险种,具有明显的“绿色”属性,因此所有业务可统计为绿色保险;而对于雇主责任保险、企业财产保险等险种,虽然本身不直接具备“绿色”属性,但如果是为绿色企业、项目和产品提供保险服务,也可以统计为绿色保险。
“保险公司要打破惯常以产品为维度的统计方式,改变对所服务客户是否‘涉绿’掌握不充分、标识不到位的现状。”梁涛认为,发展绿色保险不仅是产品和服务的升级,更是理念和方式的转变。
梁涛建议,保险业在推动绿色发展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可以从资产和负债两端发力。一方面,发挥保险产品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功能,为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供保险保障,助力绿色产业稳定发展,助推绿色技术新成果实施应用;另一方面,利用保险资金长期性和稳定性优势,引导投资方向,撬动投资规模,为绿色技术、绿色产品引入源源活水。各市场主体要发挥自身特长,早做人才技术储备,在行业的转型过程中取得先机。
(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