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引进来”、高水平“走出去”,我国资本市场正用更大的力度、更多的方式积极实现这一目标,为自身高质量发展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是我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一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10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会议提出“扩大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长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脚步一直没有停歇: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我国对外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宽,步伐越来越快,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活力。
推进对外开放,一方面是高质量的“引进来”。
一个典型的举措是,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外资机构在经营范围和监管要求上均实现国民待遇。随着这一政策落地,一些知名国际机构纷纷乘风而起,加速在华展业。
此举带来了更多的先进技术、风控经验,有利于市场机制的完善和市场成熟度的提升。同时,将会产生“鲇鱼效应”,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水平,促进行业良性竞争,促进内资金融机构提升竞争力,在竞争中实现做大做强。
这正是建设高质量资本市场的必然要求。正如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11月2日在国际金融领袖投资峰会上所言,“建设高质量的资本市场,需要有高质量的国际机构参与。”
高质量的“引进来”,还体现在取消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同时取消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使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金融市场的便利性大幅提升。
得益于政策的大力支持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外资在我国资本市场施展拳脚,并用“连续多年保持净流入”给出积极回应。
推进对外开放,另一方面是高水平的“走出去”。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资本“走出去”制度,在推动市场开放、为境内机构拓展国际化业务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外汇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31日,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累计批准投资额度1597.29亿美元。
此外,统计显示,截至二季度末,QDII基金管理规模突破3000亿元,投资范围从原来的股票市场拓展到债券、REITs、商品等多种资产类别。这些都释放着扩大金融双向开放的清晰信号。
“走出去”的另一个体现是企业赴境外上市,这是大势所趋。统计显示,今年先后有31家A股上市公司筹划境外GDR发行上市。这彰显的是A股新一轮互联互通开放与创新的决心和自信,对拓宽双向融资渠道、服务实体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如今,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已渐入佳境。放眼未来,资本市场会继续扩大高水平制度型开放,陆续推出更多务实的开放政策,促进开放纵深发展,赋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择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