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观察】谷麦光电签字会计师审计违规接连被罚,信披质量堪忧

2022-08-16 15:12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作者:战晓卉

6月24日,深交所向谷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谷麦光电)发出了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据证监会网站,自去年以来,谷麦光电此次IPO的签字会计师连收两份警示函,暴露出其在审计执业过程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同时,其招股书、问询回复、新三板公告以及公开数据等频频“打架”的情况,可见信披质量堪忧,有待进一步的核查。

签字会计师接连被出具警示函

谷麦光电的主营业务为光电显示领域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不同系列的背光LED器件、光学透镜、导光板、胶框、胶铁一体、背光源、液晶显示模组等,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工控显示、家居显示、医疗显示等领域。

此次IPO,谷麦光电拟募集资金4.91亿元投向背光LED器件扩产建设项目、光学透镜扩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谷麦光电聘请的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签字保荐人为辛莉莉、郭佳;审计机构为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为王季民、陈容炜。

值得注意的是,谷麦光电的签字会计师王季民因审计违规接连两次被出具警示函。

2021年3月30日,湖北监管局对亚太会所及注册会计师王季民、廖坤出具警示函。警示函指出,湖北证监局对亚太会所执业的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亚会A审字(2020)0082号)及内部控制审计(亚太A专审字(2020)0018号)项目进行了检查。

(截图源自证监会官网)

经查,亚太会所、王季民、廖坤在审计执业中存在违规行为,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未按照审计计划实施控制测试程序、对企业层面的内部控制了解和测试存在不足、对公章管理实施的控制测试不完善等,财报审计存在的问题包括对预计负债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实施的审计程序不充分、对商誉减值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不充分等。

无独有偶,祸不单行,一年后亚太会所和王季民再次收到警示函。

据证监会官网,2022年4月22日,广东监管局对亚太会所、陈海强、王季民出具警示函。警示函指出,广东监管局局派出检查组对亚太会所执业的盛路通信(002446.SZ)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进行了检查。经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陈海强、王季民在审计执业中存在违规问题,包括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未恰当识别和评估其他应收款报表项目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未对转让合正电子相关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坏账准备的充分性以及商业实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等。

(文件源自证监会官网)

综上,谷麦光电此次IPO聘请的亚太会所与第一签字会计师王季民因在审计执业中存在违规问题接连两次被出具警示函,或对其IPO带来负面影响。

信披频频打架或质量堪忧

6月10日,证监会官网更新披露了谷麦光电的问询回复材料,但通过对问询材料的梳理,发现其问询回复中的信披存在疑点。

据问询回复,证监会要求谷麦光电就企业主要芯片供应商变动频繁的合理性作出解释。

谷麦光电在问询回复中披露了报告期内对主要芯片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其中,谷麦光电2021年对湘能华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湘能华磊)采购芯片的金额为2,024.33万元。但是在招股书(签署日为6月10日)中,同期谷麦光电对第五大供应商得润电子(002055.SZ)的采购额为2,000.23万元,低于对湘能华磊的采购金额,但湘能华磊却未能进入当期前五大供应商名单。

此外,证监会还要求谷麦光电补充披露实控人之一的邓尤现个人基本情况,但通过查询公开信息,发现谷麦光电所披露的邓尤现个人履历与公开资料存在出入。

问询回复显示,邓尤现于1996年8月至1998年9月任东莞市茶山联泰玩具厂质量控制部班长而企查查则显示该玩具厂2000年5月才成立,彼时邓尤现早已离职问询回复还称邓尤现曾于2001年1月至2004年5月任东莞石排宏宇电子厂企划部采购员但企查查显示该电子厂2002年1月才成立,彼时邓尤现已入职一年。

(截图来自企查查)

除了问询回复与招股书和公开信息存在问题外,谷麦光电的招股书还与股东年报、自身新三板公告也存在信披打架的问题。

卓硕电子(870895)系新三板挂牌企业,也是谷麦光电的股东之一。据卓硕电子2019年半年度报告,卓硕电子在谷麦光电中的持股比为3.26%。

(截图源自卓硕电子2019年半年度报告)

但是,谷麦光电招股书披露,截至2019年4月公司在新三板终止挂牌时,卓硕电子在企业中的持股比为3.1468%,2019年6月至7月,谷麦光电股东间发生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双方不涉及卓硕电子,股权转让完成后,卓硕电子仍持有谷麦光电3.1468%的股权,而对比卓硕电子披露的2019年半年报中持有的3.26%的股权,不知其中差异因何产生。

谷麦光电还在首版招股书中披露了企业2018年的生产经营状况,但该财务信息却与谷麦光电挂牌新三板期间披露的2018年年度业绩快报存在出入。

业绩快报显示,2018年度,谷麦光电实现营收2.06亿元,营业利润为3,223.66万元,利润总额为3,171.80万元,2018年末总资产为4.09亿元;招股书却显示同期谷麦光电的营收为1.97亿元营业利润为2,458.81万元,利润总额为2,386.54万元,2018年末总资产为4.31亿元,均与业绩快报存在出入。

(截图源自谷麦光电2018年度业绩快报)

值得注意的还有,招股书的生产经营相关数据不仅与业绩快报存在差异,与公开新闻报道亦存在差异。

2022年5月31日,《河南科技报》报道中提到“谷麦光电集团公司,位于金牛山产业聚集区富强路1号,于2016年借助‘回乡工程’落户浉河区。经过几年打拼,职工从200多人,发展到1,600多人,增加了8倍;营收从2亿元,增长到10亿元,翻了5倍。集团公司在东莞、信阳工业城开设子公司2个……”

(截图源自河南科技报)

翻阅招股书,截至2021年底,谷麦光电员工总数为1207人,而近三年每年公司员工总数也在1200人的数字上下浮动。营收方面,2021年,谷麦光电实现营收7.07亿元已是近五年营收之最,但仍与报道中的“10亿元”营收存在较大差距。

据《河南日报》2021年10月15的新闻,“电子信息主导产业方面,以谷麦光电为龙头,聚集了汉华科技、宏远光学、源翔光电等一批电子信息企业,其中,谷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实现销售额8.8亿元、税收2,650万元……”

(截图源自河南日报)

招股书则显示,谷麦光电2020年营业收入为4.62亿元,仅约为新闻报道中营收规模的一半。

对于谷麦光电以上信披频频打架的情况,可见其信披质量堪忧,或需要谷麦光电及其保荐机构、审计机构进一步进行核查并作出解释说明,我们也将继续关注。

(本文仅为作者个人研究陈述,不代表本网观点。)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