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应对疫情优化自律监管服务、进一步保障市场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涉及30条举措,就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相关业务开展做出调整和衔接安排,优化自律监管与服务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落实落细支持疫情防控和保障市场运行各项工作。
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和发行承销方面,确保科创板审核业务正常推进。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受理发行人通过本所科创板审核业务系统提交的发行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相关申请。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确保上市委审议会议按照既定程序正常推进。
加强线上沟通咨询保障。项目申报及回复过程中,因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预约沟通的,发行人、中介机构可以申请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沟通咨询。本所将加强审核部门与发行人、中介机构电话沟通、线上咨询沟通的相关保障。
放宽申报等相关文件的签署要求。发行人、中介机构提交项目申报、问询回复等相关文件时,确受疫情影响、无法统一签名的自然人,可以通过提供签字页电子扫描文档方式办理。
适当放宽审核问询回复时间。发行人、中介机构确受疫情影响,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审核问询、完成尽职调查等工作的,可以向本所申请中止审核,以保证足够的时间准备审核问询相关问题的核查回复。
提供“云上市”服务。鼓励发行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发行上市时间,本所提供免费网络直播上市仪式服务,并支持发行人在疫情影响消除后,补办现场上市仪式。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方面,延长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时段。疫情防控期间,上市公司事后公告披露时段延长至晚上23:00。支持上市公司做好定期报告披露工作。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预计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可以向上交所申请办理延期至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确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或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有困难的,请及时联系本所公司监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支持线上召开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线上股东大会召开会场。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可以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
债券业务服务方面,建立发行服务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或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的,建立发行服务绿色通道,即报即审、特事特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融资服务工作。
适当延长项目办理时限。疫情防控期间,暂缓计算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和中止时限。发行人确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更新财务报告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延长有效期。
其他业务服务方面,确保市场交易通畅安全。全力做好技术保障和优化工作,持续降低订单处理时延,改进市场投资者体验。整合会员前端软件,降低技术系统的复杂程度和市场维护成本。统筹优化相关业务测试排期,减轻市场机构技术测试负担。
加大对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及企业的服务力度。加强对接疫情影响较大地区及直接参与抗疫的领军企业,及时了解困难及诉求,做实做细投融资相关服务工作。逐一了解疫情严重地区拟上市和上市企业的投融资需求,帮助企业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加速申报,实现即报即审即发。
支持基金、期权做市商等有序开展业务。支持基金、期权做市商积极实施流动性服务和做市服务业务,维护正常交易秩序。对因疫情存在实际困难的基金、期权做市商履行报价义务,适当予以调整相关标准。
做好国际投资者服务。通过线上路演等形式,加强与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沟通和服务,及时回应国际投资者关切问题。疫情防控期间,为国际投资者调研上市公司提供便利化服务,开展国际投资者线上形式走进沪市公司等系列活动。(完)
(高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