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全面暂停销售“四类药品”

来源: 消费日报网
2021-07-28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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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南京市、高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分别发布第6号和第7号通告,要求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高淳市场监管局上下联动,第一时间传达落实通告要求,全区各零售药店即刻停止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同时,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有退热、止咳等功效的非药品(如退热贴、止咳贴、感冒贴等)参照《通告》执行。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高淳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采用区局分局联合,检查督查并行的方式,将通告精神及要求传达到全区108家零售药店,全面暂停“四类药品”销售。期间,高淳区市场监管局还将高频次、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并通过药品经营质量远程电子监管系统,对各零售药店“四类药品”进、销、存等情况进行在线监控,一经发现违反防疫工作要求,私自售卖的药店,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从重从快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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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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