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安全卫生健康环保”要求
海关严守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关
核心阅读
近年来,在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下,全国海关聚焦“安全卫生健康环保”要求,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海关总署最新提供的进出口法定检验工业品布控数据显示,2019年、2020年以及2021年1至2月,检出批次不合格率分别为4.0%、4.9%和4.7%。
□ 本报记者 蔡岩红
可能在大部分人眼里,进口商品是高质量的代名词。但实际上,进口商品质量问题时有发生。近期,天津海关连续检获多批进口刹车片,共计1543件/套。经取样送检显示,刹车片的摩擦性能和剪切强度不符合国家标准,有可能导致机动车制动距离变长甚至刹车失灵,引发交通事故。根据规定,天津海关对上述不合格刹车片实施了退运或销毁处理,并发布风险预警。
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事关国门安全,事关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近年来,在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下,全国海关聚焦“安全卫生健康环保”要求,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海关总署最新提供的进出口法检工业品布控数据显示,2019年、2020年以及2021年1月至2月,检出批次不合格率分别为4.0%、4.9%和4.7%。
精准检验监管防疫物资
“海关商品检验工作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商检的政策制度、监管措施,在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国门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服务国家外交外贸大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司长林建田说。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防疫物资假冒伪劣情况也随之增加。特别是在国家狠抓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将部分出口防疫物资重新纳入法定检验以后,不法分子为逃避监管和检验,在医用和非医用物资之间相互伪报瞒报,或者包装和实物不匹配的情况时有发生。
2020年4月,上海海关在对广州福泽龙卫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出口的58万余个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实施查验中,发现该批货物的外包装上未见生产厂商,相关货物内包装实际品牌为“BENEFIS”,且为普通口罩,并非其申报的医用外科口罩。经调查,该企业申报出口无品牌无型号的医用外科口罩,而实际出口商品为有品牌无生产厂商的普通口罩,系以无生产厂商的普通口罩冒充医用外科口罩的行为。根据海关法及商品检验法的相关规定,上海海关对该企业作出罚款3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南京海关陆续查获多批次不合格进口的机用根管锉、吻合器等医疗器械,依法对不合格产品予以销毁、退运、监督技术整改处理。海关总署据此问题发布了风险预警。
记者了解到,疫情防控初期,针对国内防疫物资尤其是口罩奇缺态势,海关总署积极协调药监、民政等部门助力捐赠防疫物资顺利通关,为“零延时”通关提供政策和法律支撑。特事特办,指导一线对进境口罩等防疫物资实施精准检验监管。去年3月疫情好转之后,国内防疫物资大量出口。海关总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果断决定对出口防疫物资实施质量安全检验。对口罩、呼吸机、防护服等11类重点医用物资实施法定检验,对出口非医用口罩实施布控检验。之后又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和风险评估,及时将部分出口防疫物资调出法检目录。
2020年,我国尽己所能向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和出口防疫物资。去年3月至12月,全国海关共验放出口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等主要防疫物资4385亿元。海关对进境口罩等防疫物资实施精准检验监管,对进口不合格防疫物资销毁退运进行严格把关,及时妥善处置了33.7万只问题口罩、1.1万件问题防护服。
紧盯重点敏感商品质量
进口机动车、食品、儿童用品等重点敏感商品质量安全与百姓生命健康密切相关,是海关检验监管工作的重点。
2020年,海关对进口汽车刹车片实施精准布控,对进口车辆自燃安全隐患实施快速妥善处置。2019年底,因两辆某大牌进口乘用车在集装箱内发生自燃情况,受海关总署委托,上海海关立即开展风险调查和评估。最终确认,车辆自燃原因是启动电机导电支架因制造装配工业问题存在内部短路风险。海关总署就此发布了警示公告,暂停相关型号车辆进口,并要求企业更换新型安全启动电机,消除缺陷风险。
在上述刹车片事件中,天津海关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并联系相关某品牌公司确认天津口岸受影响车型数量,严密监督企业对1460辆受影响进口汽车实施了技术整改,确认消除相关风险后,方准予销售、使用,依法保护了我国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近日,南京海关所属常熟海关还对3批共计809片不合格进口汽车刹车片实施监督销毁。
因涉及儿童健康和安全,进口婴童消费品也是海关监管重点。2020年度,海关对817批进口婴童类消费品实施监督抽查,检出安全不合格252批,不合格率30.8%。上海海关对儿童滑板车、婴童服装、婴童食品接触产品、婴幼儿纸尿裤、文具等五大类进口婴童消费品开展风险监测199批,检出不合格95批,总体不合格率达47.7%。
为呵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海关坚守进出口食品安全底线,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一点问题都不能出”。2020年,广州海关就查获不合格进口食品116批,包括肉类、燕窝、水产品、蜂蜜、饮料、婴幼儿谷类辅食等,涉及30个国家(地区)。上述不合格食品均被依法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此外,海关总署还组织全国海关对跨境电商进口消费品实施风险监测。2020年,海关组织对1273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开展了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商品类别涵盖童装、童鞋、童车、玩具等儿童用品以及与食品接触产品、家用电器、仿真饰品等,发现存在安全、卫生、环保项目质量安全问题的150批,占11.78%。
筑牢防范洋垃圾进境防线
2020年,南京海关在进口铁矿检验监管中连续发现3批来自境外以集装箱运输的进口铁矿(共计117个集装箱、3276吨)品相异常,货物混有片状物、废金属、石子等,存在夹杂固体废物风险。经鉴别,3批货物均为夹杂固体废物的烧结铁矿。据此,南京海关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并由缉私部门进一步立案查办,最终在“蓝天2020”第二轮集中打击行动中成功收网。
“海关对进口固体废物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措施,监管链条覆盖国外发货人、国内收货人、装运前检验、口岸到货查验、固废属性鉴别以及后续处置等全过程,坚持从严监管每个环节,筑牢防范洋垃圾进境防线。”林建田说。
同时,海关还严格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提高准入门槛,建立“口岸查验货物,属地监管企业”机制,2020年海关依法撤销115家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严格执行固体废物和旧机电装运前检验制度,对装运前检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加强装运前检验效果跟踪问效,通过约谈装运前检验公司、降低退出门槛等方式进一步压紧压实装运前检验机构责任;提高进口固体废物口岸到货查验比例,规范执行现场开掏箱规定和查验标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技术规范和查验指令要求。
(蔡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