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放宽或取消汽车限购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线上线下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积极倡导企业实行无理由退货制度。

逐步放宽或取消汽车限购

来源:新快报    2019-08-28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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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8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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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据新华社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流通扩大消费。为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消费环境,促进商业繁荣,激发国内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了20条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的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创新流通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在城市规划、基建配套、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对步行街基础设施、信息平台建设等予以支持。将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促进形成以乡镇为中心的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落实允许综合保税区内加工制造企业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业务的政策。抓紧调整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二是培育消费热点。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支持购置新能源汽车,促进二手车流通。支持绿色智能商品以旧换新。活跃夜间商业和假日消费市场,完善交通、安全、场地设施等配套措施。搭建品牌商品营销平台,保护和发展中华老字号品牌。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探索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放宽发行书报刊的审批要求,支持地方探索“一照多址”登记,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下放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四是强化财税金融支持。降低流通企业成本费用,推动工商用电同价、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政策进一步落实。研究扩大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加大对高性能物流设备进口的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五是优化市场流通环境。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线上线下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积极倡导企业实行无理由退货制度。

【责任编辑:舒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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