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

(记者刘晓宇)记者从福建省残联获悉:近日,省残联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项目扶持标准根据残疾人就业创业类型,按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且累计扶持资金不超过个人须投入资金的原则确定。

福建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

来源: 人民日报
2022-05-09 09:01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原标题:福建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

人民日报福州5月5日电 (记者刘晓宇)记者从福建省残联获悉:近日,省残联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说,在2022年到2025年期间,福建省每年将扶持不少于4000名农村困难残疾人开展各类自主创业或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业、加工业等个体就业和经营活动,实现带动更多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的目的。

扶持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省户籍,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劳动年龄段内(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属于当地乡村振兴部门确定的监测户、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的农村残疾人。

项目扶持对象就业创业的类型包括创办生产、经营、服务实体,并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照;依托当地各类经营主体(产业基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以订单收购、产品加工、股份合作等形式参加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经相应培训,从事“直播带货”、“云客服”、开办网店、网约配送、快递收寄等新就业形态实现居家就业、就近就业;由党员干部或“能人”“大户”结对帮带开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服务业。

项目扶持标准根据残疾人就业创业类型,按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且累计扶持资金不超过个人须投入资金的原则确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刘晓宇)

【责任编辑:张天磊】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