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支招直播间购物如何高效维权
本报讯(记者 张宇 通讯员 吴卫娟)直播间购物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该如何及时、高效、轻松维权?房山法院日前携手京法巡回讲堂为辖区民众带来一场线上普法讲座。
讲座中,房山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赵宏华围绕“直播间购买的哪些商品可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直播间购买的特价商品不退不换是否合法”“直播间购物何种情形下适用十倍惩罚性赔偿”等热点法律问题,结合具体案例,详细讲解了相关规定,告知消费者如何及时、高效维权。
赵宏华提示,在直播间购物时,一定要明晰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范围,不要想当然地认为,直播间购物均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一定要理性选购,切勿盲目、冲动。同时,对于直播间出现的“特价商品不退不换”等霸王条款,消费者一定要有证据意识,及时通过拍照、录像等途径保留证据,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直播间购物权益受到侵害时,还需了解正当维权途径。从私力救济到公力救济,消费者可选择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等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维权时,可根据自身时间成本、经济成本等综合考虑,选择适合自己的维权方式。诉讼并不是消费者维权的唯一途径,能高效、全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才是最优选择。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