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App上发现“被开公司” 纳税人如何自证?

个税APP,是中央为了切实减轻老百姓个人税负而推出的减税新政的互联网载体。”  康艳说,目前,她要申请撤销公司的话,首先摆在面前的就是要去公安机关开证明,证明自己曾经遗失的身份证早已经失效了。

个税App上发现“被开公司” 纳税人如何自证?

来源: 中国之声
2019-01-16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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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App上发现“被开公司”、“被就业”,纳税人如何自证?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个税APP,是中央为了切实减轻老百姓个人税负而推出的减税新政的互联网载体。在这个APP上,自然人纳税人的相关信息十分全面,然而,APP运行半个月以来,却出现了很多新状况。比如,有人发现自己“被就业”了,名下出现了从来没有见过的供职单位;还有人发现自己的供职单位还是已经离职多年前的信息;更有人发现,自己“被开公司”了,莫名其妙地成为多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管。如今,他们想找回自己的“清白”,却遭遇了难以跨越的障碍。

资料图:市民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采集点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中新社记者 殷立勤 摄

填报个税,却发现自己“被开公司”

30岁的重庆人佘骋南,在本月3号的时候,下载了国税总局的个税APP,用于填报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但填写相关信息的时候,佘骋南发现,自己的APP终端上,比身边的朋友多出了一个“办税权限”。点进去之后发现,他是“重庆界达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佘骋南:“我的名字比较特殊,估计全国没有第二个叫我这个名字的,所以当时看了之后我就觉得很惊讶,我从来没有开过这家公司,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就去工商部门查了他这个备案资料,结果发现上面是我的身份证号码,包括我的姓名都对的上。”

通过第三方平台查询,佘骋南发现,自己还是五家企业的监事,而这所有的六家公司,自己根本都没听过。

佘骋南回忆,他的身份证在2016年曾丢失过,但随后补办的那张身份证的有效期开始时间是2016年11月,也就是说,在这六家公司注册的时候,丢失的那张身份证已经无效了。

被开公司并非个案,受害者:曾丢过身份证

像佘骋南这样的事情,不是一两个人,也不是发生在重庆这一个地方。记者能联系上的这些“被办企业”的听众当中,有成都人在广州被注册十多家公司的,有上海人在贵州被注册公司的,有郑州人在厦门被注册公司的。比如武汉人康艳在本月初填报个税信息时发现,自己成为北京通州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康艳:“我从来没有去过通州,也没有委托任何人帮我注册任何公司。发现这个情况以后,我就立刻打电话报了北京那边的警。北京那边要求在我个人所在地报警,我又打电话在武汉这边报警,武汉这边的话是1月6号下午一点左右出警了,然后给我的建议是,工商跟他们民警这边是两个不同的渠道,所以说没有办法帮我处理这个事情。”

康艳回忆,2012年她的身份证被扒手偷走了,但第二天她就回原籍补办了新的身份证了。从武汉到北京,从北京再到武汉,几经辗转,康艳得到了北京方面的说法,去起诉这家公司吧。

康艳:“可是我已经被注册成这个公司的法人(应为法定代表人),难道是我起诉我自己吗?这个公司的话,他已经是在2016年就已经在工商那边是异常经营了,在税务那边的话也是2016就被纳入异常纳税名单了。这两项会对我的未来造成什么损失和影响,我很担心这个东西。”

康艳说,目前,她要申请撤销公司的话,首先摆在面前的就是要去公安机关开证明,证明自己曾经遗失的身份证早已经失效了。

康艳:“像我这种情况的话,还要面临一个去做笔迹鉴定的问题,因为笔迹鉴定费用很高,然后我又是在异地处理,相当于我可能近半年的时间要不停的往返北京,这是我最不愿意的。因为我自己也有工作,自己也有生活,而且不是我的错,我还要承担这么多的精神损失,时间上的损失、金钱上的损失。”

不明公司注销难,受害者:工商部门监督缺位

在上海工作的陈世俊目前的处境更复杂,他被注册成为重庆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家公司曾经在税务部门开了1000万元的发票,处于纳税“非正常状态”。重庆税务部门联系陈士俊核实这件事的时候,他完全不知所措 :

陈世俊:“税务那边就说,你知道不知道这个公司你开出去发票有1000万,当时听了也是头都晕,我觉得这么容易冒用别人的身份证去开一个公司,就是存在着一个很大的漏洞。如果这是一个形式审查的话,就被不法分子给利用起来,然后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也给我们被冒用身份证的人带来很大的麻烦,而且现在是没法处理这个事情。”

重庆人佘骋南说,事发之后,他就联系过工商部门,咨询该怎么把自己名下的公司注销掉。工商部门给了两个解决方案:

佘骋南:“第一个,要么把所有人全部召集起来,包括股东、法人、监事全部召集起来才能走正常程序撤销。第二个就是让我走行政诉讼,把这家公司给撤销掉,就是让我去告工商部门,然后还要自己举证。”

多位被办公司的听众反映,他们遇到的实际情况可能略有不同,但记者所采访的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身份证曾经丢失过:

康艳:“我的身份证是2012年的时候在成都坐公交车的时候被小偷偷的,当时第二天就回我的户口原籍所在地办理的那个新的身份证。”

陈士俊:“我的身份证是在2016年5月份被偷的,当时立刻报警和挂失,然后这个公司呢是在2016年9月份成立的,也就是说我补办身份证之后,他是用我旧的身份证再去开一个这个公司。我感觉身份证挂失就几乎是没什么用了。 ”

而一位被冒名注册了十家公司的人质疑,工商部门在当初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有没有切实履行核查基本信息的职责: “毕竟人家盗用我们的信息,他是有头像,有签字还有确认的,他们那边办理人员肯定是没有按流程在走。因为身份证上是完全是有我的相片的,不可能他看都不看,他就能申请了,十家公司啊,你看还不是一家,他的资本还很吓人,5500万、5400万、900万的…… ”

多位被注册公司的人反映,目前,他们遇到的困难都很相似,那就是,他们需要前往公司注册地的工商部门查询当时办理人的资料;如果身份证丢失过,需要去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出身份证挂失证明;如果“被注册公司”此前开具过发票,还需要去税务机关了解企业的纳税情况。此外还有各种各样的、基于不同情况产生的不同后果。但问题是,很多人被注册的公司,并不在他们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有的甚至是从天南跑到海北,牵涉到的政府部门又有很多,每到一个政府部门,都会存在着要证明“我是我”和“我不是我”的问题。

佘骋南:“希望工商部门,包括公安和税务这些,能够采取一些联合的便民的措施来处理这个事情,否则的话这边对我的征信或者其他一些金融方面会有很大的影响。”

康艳:“不要让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地跑,也不要让我们去提供很多本来不该我们承担的费用,比如说笔迹鉴定。我还希望税务部门能够也帮我们解决一下这个问题,因为这个根本就不是我们的责任。”

“不是总理也说的吗,让数据多跑路,让人少跑路。说实话让我们自己去那个外地,我们都不知道这个路都怎么走,就这些部门是在哪里?是这个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投入下去,根本是没法估量的。”

专家:处理“被开公司”事件考验政府智慧

发生在全国各地的近百人被注册公司一事,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企业注册登记机关当初有没有尽到审慎核查的义务?身份证遗失后,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切实保证已经丢失的身份证不被一些人用来实施不法行为?昨天下午,央广记者联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公安部,截止发稿前,还没有得到答复。

这些群众遇到的问题,如何能够得到合法、迅速、有效的解决?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认为,这很考验政府的行政管理智慧:

“包括公安、工商,包括税务在内,是不是可以成立一个一站式的、跨网的、跨省的联网式办公?这样的话,一方面方便群众快速解决这个问题,另一方面,这样做了以后,也对以后这些信息的真实性、采集信息源的可靠性打下一个基础,因为现在也存在一定的信息虚假。他们把这个网建好之后,表面上看是解决群众的问题,实际上对政府采集的信息源可靠性也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记者 肖源

(肖源)

【责任编辑:曹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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